公司變更是指公司設立登記事項中某一項或幾項的改變。公司變更包括公司名稱、住所、法人、注冊資本、公司組織形式、經營范圍、營業期限、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的姓名或名稱的變更以及股權變更。
公司變更的要求:公司變更需向登記機關申請??鐓^變更的需向原登記機關申請,并移交公司登記檔案。
公司變更內容及提交材料:申請變更登記,除提交本變更登記申請書、營業執照副本外,區別不同情況,還應提交下列材料:
1、變更名稱須提交:
(1)《企業名稱預先核準申請書》和《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2)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做出的變更決議或者決定。一人有限公司提交股東的書面決定,國有獨資公司提交出資人或授權部門的書面決定,其他有限公司提交股東會決議。
(3)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
2、變更住所須提交:
(1)新住所的使用證明。
(2)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做出的變更決議或者決定。一人有限公司提交股東的書面決定,國有獨資公司提交出資人或授權部門的書面決定,其他有限公司提交股東會決議。
(3)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
3、變更法定代表人須提交:
(1)公司簽署的《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記表》。
(2)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職證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職證明。一人有限責任提交股東的書面決定;國有獨資公司提交出資人或其授權部門的書面決定、董事會決議或其他相關材料;其他有限公司提交股東會決議、董事會決議或其他任免文件等。
公司變更法定代表人涉及公司董事變動的,應同時提交相關備案材料,但相同的材料不必重復提交;涉及公司章程的,應同時提交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
4、變更注冊資本須提交:
(1)公司簽署的《公司股東出資情況表》。
(2)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公司減少注冊資本的,提交刊登減資公告的報紙報樣。
(3)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做出的變更決議或者決定。一人有限公司提交股東的書面決定,國有獨資公司提交出資人或授權部門的書面決定,其他有限公司提交股東會決議。
(4)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
5、變更實收資本須提交:
(1)公司簽署的《公司股東出資情況表》。
(2)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
(3)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做出的變更決議或者決定。一人有限公司提交股東的書面決定,國有獨資公司提交出資人或授權部門的書面決定,其他有限公司提交股東會決議。
(4)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
6、變更經營范圍須提交:
(1)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做出的變更決議或者決定。一人有限公司提交股東的書面決定,國有獨資公司提交出資人或授權部門的書面決定,其他有限公司提交股東會決議。
(2)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
公司申請登記的經營范圍中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在登記前報經批準的項目,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或許可證明。
7、變更公司類型:應按照擬變更的公司類型的設立條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公司變更類型,涉及其他登記事項變更的,應當同時申請變更登記,按相應的提交材料格式規范提交相應的材料。
8、變更營業期限須提交:
(1)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做出的變更決議或者決定。一人有限公司提交股東的書面決定,國有獨資公司提交出資人或授權部門的書面決定,其他有限公司提交股東會決議。
(2)涉及公司章程的,應同時提交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
9、股東名稱或姓名改變須提交:
(1)股東名稱或姓名改變的證明。股東為企業的提交名稱《準予變更登記通知書》復印件,為事業法人、社團法人、民辦非企業單位的提交有關登記機關準予變更的證明,為自然人的提交公安部門的證明;
(2)股東新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自然人身份證明。股東為企業的提交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為事業法人的提交事業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為社團法人的提交社團法人登記證復印件,為民辦非企業單位提交民辦非企業單位證書復印件,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證復印件。
(3)公司簽署的《公司股東出資情況表》。
(4)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做出的變更決議或者決定。一人有限公司提交股東的書面決定,國有獨資公司提交出資人或授權部門的書面決定,其他有限公司提交股東會決議。
(5)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
10、變更股東須提交:
(1)公司簽署的《公司股東出資情況表》。
(2)股權轉讓協議或者股權交割證明(由轉讓雙方簽署,股東為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字;自然人以外的加蓋公章)。
(3)新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自然人身份證明。股東為企業的提交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為事業法人的提交事業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為社團法人的提交社團法人登記證復印件,為民辦非企業單位的提交民辦非企業單位證書復印件,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證復印件。
(4)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做出的變更決議或者決定。一人有限公司提交股東的書面決定,國有獨資公司提交出資人或授權部門的書面決定,其他有限公司提交股東會決議。公司未就股東轉讓股權召開股東會的或者股東會決議未能由全體股東簽署的,應當提交轉讓股權的股東就股權轉讓事項發給其他股東的書面通知、其他股東的答復意見,其他股東未答復的,須提交擬轉讓股東的說明。
(5)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
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劃轉股權的,應當提交人民法院的裁定書,無須提交股東會決議、《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
公司變更股東,涉及其他登記事項變更的,應當同時申請變更登記,按相應的提交材料規范提交相應的材料。
注:1、一人有限公司、國有獨資公司以外的有限公司,股東對《公司法》第38條所列事項以書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開股東會議,提交由全體股東簽名、蓋章的決定。
2、變更登記事項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在登記前報經批準的,還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有關批準文件。
3、未注明提交復印件的,應當提交原件;提交復印件的,應當注明“與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蓋公章。